当前位置:

首页
>媒体矩阵 >山东工人报
  • 微信矩阵
  • 山东工人报
  • 职工天地杂志
返回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分享

交通运输部:油价运价协同调整切实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山东工人报》(2026年04月17日 第A1版)

  本报讯 (通讯员 甘皙)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 《关于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建立油价运价协同调整机制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促进成品油价格变化向道路货运价格有序传导,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切实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从事干线货运业务的撮合平台,需要调整的运价包括建议价 (参考价)、最低阻断价等。从事干线货运业务的承运平台,需要调整的运价指实际承运人交易价格。从事同城货运业务的撮合平台,需要调整的运价包括起步价 (基准价)、分段价 (里程费)等。
  《通知》还明确了油价运价协同调整机制的运价调整基准、对象、周期、幅度及计算方式。从事干线货运业务的撮合平台、承运平台运价调整,与全国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平均值 (按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算数平均计算)的变化进行协同;从事同城货运业务的撮合平台运价调整,与开展业务城市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的变化进行协同。调整对象包括平台内全部接单营运货车。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网络货运平台,以月为周期开展运价与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协同调整。
已复制链接,请先通过微信打开,
再分享文章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