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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急救神器”AED实至名归

《山东工人报》(2022年07月06日 第A3版)

  深圳自2017年启动 “公众电除颤计划”以来,截至今年6月12日,全市公众场所安装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已被使用168次、成功救治49人。 (6月21日深圳新闻网)
  AED是一种能自动识别异常心律并给予电击除颤的急救设备。它方便易操作,稍加培训就能熟练使用,且抢救心跳骤停患者成功率远高于徒手心肺复苏。研究发现,如果在心脏骤停的1分钟内使用AED对患者电击除颤,救活概率为90%。
  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流行病学统计数据,我国每年死于心脏骤停的总人数约为54.4万人,相当于每分钟有一人发生心脏性猝死,其中90%发生在院外。如果没有院前急救,抢救成功率极低。因此,在交通枢纽、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配置AED,是目前国际上提高心脏骤停抢救成功率的有效手段。
  但是,再好的设备,如果没人用,没人会用或者敢用,也只能是摆设。我们应当注意到,我国有许多的城市在公共场所配备了AED,公众却因对AED的知晓率低、使用能力不足、心存顾虑等因素,AED未能及时派上用场。因此,健全的急救体系,除了需要先进的急救设备,普及急救知识、掌握急救技能同样是重要一环。
  大力开展AED和心肺复苏的普及性培训,科学规范指导AED布设使用,积极推动AED普及,营造公众参与急救的社会氛围。让AED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更要让更多普通民众了解AED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具备使用AED的能力,突出培训、使用、推广实效,让AED真正发挥 “救命神器”的 “救命”作用,让 “急救神器”AED实至名归。
  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律宣传,让更多的群众敢用AED。我国 《民法典》第184条明确: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潘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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