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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前行,探索创新在路上

——山东工会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纪实之二

《山东工人报》(2022年07月20日 第A1版)

  济宁市任城区积极探索 “工会+”的维权服务模式:“工会+仲裁”,以派驻形式将仲裁庭搬进工会;“工会+调解”,以设立分中心方式将人民调解请进工会;“工会+法院”,以诉调对接机制介入劳动争议诉讼;“工会+司法”,以线下建站线上平台方式实施法律援助,全区实现了工会维权服务与调解、仲裁、诉讼、援助等专业法律机构的无缝衔接。
  以 “空间微”“事情微”“技术微”为主要特点,淄博市周村区在区职工维权中心建立劳动争议微法庭,利用“法庭E+”智能巡回审判设备,通过法院、劳动仲裁、工会间信息共享、一地办理,为职工群众提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起诉、审理、执行“全流程”“一站式”劳动维权服务。
  ……
  不拘形式,探索推进,全省各级工会切实加强与法院、人社、司法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在机制建设、人员培训、平台建设等方面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普遍建立了工作对接机制、交流合作机制、业务培训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困难职工救助机制、奖惩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为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006年,青岛市在全国第一家出台法院工会《关于开展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试点工作的意见》。2015年,市总工会与法院等5部门出台《关于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以设立工会调解组织、仲裁派出庭、法院巡回庭为载体,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2019年12月,市总工会、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对于适宜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诉前委派或诉中委托方式,由双方联合建立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依法化解劳动争议纠纷。2021年,全市各级工会办理法院委派或委托的调解案件3094件,调解成功697件,诉讼调解成功率达22.5%。
  临沂市总工会注重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强化联动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化解劳动争议联动、信息互通共享、联席会议、意见征询、困难职工联合救助五项制度,实现工作互动、信息互联、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1年,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接受委托案件970件,调解成功99件。
  东营市总工会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推出“工会+部门”维权工作模式;淄博市工会、人社、法院三部门打造“1333”劳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已为职工农民工提供102件次法律援助服务,帮130多位职工或农民工解决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工伤等问题,且回访满意度达到100%;威海市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仲裁+工会裁调对接工作平台、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平台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通过基层调解、裁前调解、诉前调解三级调解体系联动,切实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劳动仲裁部门与法院非诉讼化解渠道……
  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在齐鲁大地创新开展, “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在您身边”品牌唱响在齐鲁大地。解全升 张玉珏 张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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