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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生保健、养老基地投资高额回报为诱饵

一诈骗团伙非法吸金1.84亿元

《山东工人报》(2022年08月17日 第A2版)

  本报讯 被告人乔某振、被告人王某霞采用发放宣传单、开设健康讲座、赠送礼品等方式,以老年消费群体为主要目标,许诺投资高额回报,变相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1.84亿余元。日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乔某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王某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被告人乔某振于2011年5月注册济南华一养生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2016年8月,乔某振在济南市历下区注册山东金兜福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法人,并在济南、泰安等地注册成立了11家 “金兜福”连锁超市,乔某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之后,乔某振在济南、泰安等地招募“金兜福”连锁超市店长及业务员,向以老年人为主的不特定客户推销养生保健品和养老服务投资项目,采用发放宣传单、开设健康讲座、赠送礼品等方式,承诺购买或投资济南华一养生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推出 “养生保健品” “旅游押金” “养老基地临时借款”项目,可享受 “金兜福”养老服务为诱饵,并可获得高额回报,变相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015年5月,被告人王某霞应聘到济南华一养生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业务员,之后担任槐荫区 “金兜福”岔路街店店长,亦从事上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2016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乔某振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共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1124人,非法吸收资金1.84亿余元,尚有8800万余元未返还;被告人王某霞共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120人,非法吸收资金1214万余元,尚有850万余元未返还。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某振、王某霞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有关规定,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乔某振、王某霞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予以从重处罚;二人均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济南历下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王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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