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统筹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等提出要求。
立法工作计划共列立法项目88项,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56项、省政府规章项目32项。其中,年内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8项,包括制定《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修改《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年内拟完成的省政府规章项目9项,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5项,预备制定、修改的省政府规章项目18项。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3项、省政府规章项目5项。 (戴玉亮)
2023年06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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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版:要闻
2023年我省计划立法88项
《山东工人报》(2023年06月16日 第A1版)
立法工作计划共列立法项目88项,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56项、省政府规章项目32项。其中,年内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8项,包括制定《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修改《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年内拟完成的省政府规章项目9项,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5项,预备制定、修改的省政府规章项目18项。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3项、省政府规章项目5项。 (戴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