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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平邑县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收维权案件线索3155件,立案、调解、仲裁的却只有576件。人们不禁要问——

2579件投诉去哪儿了?

《山东工人报》(2023年07月03日 第A2版)

  6月21日上午11时,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庭审刚刚闭庭,首席仲裁员姚副院长和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韩艳超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表情。姚副院长说:“这起劳动纠纷案,我看案子能调,希望很大。”经当庭审理,此案是非曲直清晰明了,当事人双方在庭上松了口风,表示愿意握手言和,接受调解。
  像这种庭上调解成功的劳动纠纷案件,在平邑县占到立案总量的近30%,只要在裁决书送达之前,调解程序就一直相伴运行。去年以来,县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收处置各类案件线索3155件,监察立案、调解、仲裁只有576件,2579多件投诉案件都从调处这个出口,悄无声息地“冰释前嫌”。
  去年以来,平邑县总工会会同人社、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推出仲裁监察联动机制,推行“大调解、小立案”,排查调处先行,打开了化解的出口,仲裁监察联动就是将仲裁和监察职能合理交叉融合,分工统一调配,实行一个窗口联合接访,先行调处后推送至案件处置中心,实现联合调解,联合办案,推动纠纷调处 “联动机”隆隆运转起来。新的运行机制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成了职工信访、诉求、纠纷调处 “前沿阵地”,提前消化掉了诉访的沉重压力。
  “两个电话就能化解一半多。”平邑县劳动仲裁院院长、县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张海的话毫不夸张,通过联合调处,以案说法,剖析利害,94%以上的诉访消解于无形。2021年,邵某带领部分农民工为赵某在临沂市罗庄区马厂湖镇承揽的建筑工程提供木工劳务,被告拖欠农民工劳务费2.47万元。2022年4月份,邵泽华等人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员刘敬松对此案进行调解,后经平邑县总工会调解员刘敬松调解,原告顺利拿到欠款,并撤销诉讼。
  调解手段化解94%以上的诉访,底气来自联办机制的效能。去年以来,平邑县总工会紧紧协同法院、人社、司法等部门 “一站式”联动,实现了职工劳动争议 “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对接到的投诉信息进行汇集、分析、分类,并迅速开展案前联合化解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诉求者开展法律援助。经调处成功的线索,在诉求中心就完成了线索的撤销归档。其中,对待简易问题要求当场办结,一般问题要求48小时内办结,案情复杂或需立案查处的,由县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按人社、法院、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记者了解到,平邑县“工会+联办机制”的运行,催生出“全程调、全程议”,即使到了仲裁立案环节,调解与合议仍在同步跟进。统计显示:去年以来,监察立案288件,调解成功274件,而处理处罚只有14件,立案调解率高达95%;进入仲裁立案程序的案件312件,除135件涉劳动关系不作调解结案,共结案177件,成功调解109件,立案调解率达到62%。
  大调解,小立案。一大一小,反映出职工维权 “由难变易、由慢变快”的巨大变化。平邑县工会、劳动仲裁、监察与信访 “一站式联动”,减少了案件受理的诸多环节,形成了快捷有效的案件处置流程,让劳动者感受到劳动维权的 “加速度”。2022年,平邑县职工维权案件实现48小时办结,全县综合立案率同比下降22%,综合调解率同比上升46%。一升一降,折射出平邑县职工维权工作渐入和谐佳境。本报记者 尹亚杰通讯员 孙成思 张海 高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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