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规定,按照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清理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通知》要求,将于2023年2月至4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19年、2020年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对上述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经与税务部门核查比对确定其已不再开展经营活动的,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清理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淄博经济开发区2019年、2020年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市场主体名单》(拟吊销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名单)予以公告,拟对名单内的淄博丽芳工贸有限公司等214家市场主体吊销其营业执照。请不再经营的市场主体于2023年2月27日前到淄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或向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对逾期仍未办理注销登记和未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将依法进行吊销。(边增雨 王秀莉)
2023年07月12日 星期三
往期
第A2版:综合新闻
淄博:214家市场主体将被清理
《山东工人报》(2023年07月12日 第A2版)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19年、2020年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对上述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经与税务部门核查比对确定其已不再开展经营活动的,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清理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淄博经济开发区2019年、2020年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市场主体名单》(拟吊销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名单)予以公告,拟对名单内的淄博丽芳工贸有限公司等214家市场主体吊销其营业执照。请不再经营的市场主体于2023年2月27日前到淄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或向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对逾期仍未办理注销登记和未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将依法进行吊销。(边增雨 王秀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