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媒体矩阵 >山东工人报
  • 微信矩阵
  • 山东工人报
  • 职工天地杂志
返回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分享

商河县签订首份区域性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

惠及小微企业职工近万人

《山东工人报》(2024年03月04日 第A2版)

  本报讯 “我们小企业也能享受薪酬激励工资的待遇了,按照新签订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我们有技术的职工每个月将多100元—300元的工资,如果在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者取得各类荣誉,还有一次性奖励,以后大家肯定会热情满满投入工作,奋力提升自己的水平!”区域性工资薪酬激励专项集体签订后,职工代表王浩开心地说道。
  近日,商河县首份区域性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在商河县玉皇庙镇顺利签订。本次区域性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重点针对技术技能类、技能竞赛类、荣誉称号类、学历提升类、创新创造类等五大激励模块给予津贴和奖励,惠及小微企业职工8000余人。
  解 “薪”结,化忧 “酬”。去年以来,商河县总工会紧紧围绕 “全域深化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全域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全域开展薪酬激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大重点,通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整体推进、区域工资薪酬激励集体协商二次覆盖、企业单项高工资薪酬激励集体合同一企一议、新就业形态协商创新破零等模式全面推进工资协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全县分不同区域、行业分别召开集体协商要约会、调研会、推进会、恳谈会、观摩会20余场次,签订集体合同126份,覆盖企业626家、职工3万余人,职工薪酬平均增幅6%,形成了底部突破、梯次递进、争相跨越、全面开花的局面。
  为增强各镇街、开发区对开展薪酬激励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力度,商河县将 “产改”工作与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有机融合并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和党建考核大局中统筹部署。推行的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开展薪酬激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被纳入 《新时代全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此次玉皇庙镇区域性工资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近90家,其中印刷包装、玻璃制造、汽配制造等行业激励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57家,企业单独签订工资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22家,特别是在货运物流、网约送餐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实现零的突破,累计达成工资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覆盖率超86%。
(孙桂兰)
已复制链接,请先通过微信打开,
再分享文章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