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奎等2人(名单附后),因你们长期连续旷工超过30天,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多方与你们联系未果,请你们自通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回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回,单位将依法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告送达。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地科学与工程分公司
2024年8月5日
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李延奎(370911********2038)郑 凯(370982********4661)
2024年08月07日 星期三
往期
第A2版: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