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凯
在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古代先秦文化中,那真是 “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众多的学术思想流派,都认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可以医治世态百病、拯救世道人心,以至于诸子百家形同水火,用极端的方式阐述一家之言。或许,正是因为 “深刻的片面”超越 “平庸的全面”,才树立起诸子百家的学术风范。
法家,一个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学派。法家的治国方略为秦国统一天下奠定了理论基础,其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伟力是其他学派所望尘莫及的,正如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所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关于法家是谁创立的,几千年来,没有人能够说清,各种史料中也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是,我们可以从春秋时期 “子产相郑”“管仲相齐”等著名历史典故中依稀看到一些法家之风。而到了战国时期,商鞅、李悝、吴起的变法则处处显现出法家的风范。然而商鞅重 “法”,申不害重 “术”,慎到重“势”,他们推行的只是法家某个方面,只有韩非将法、术、势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构建了法家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
社会是在不断进步发展的,新事物总是先进于旧事物,此乃: “世道必进,后胜于今。”这也是为什么历代法家代表人物都注重变法的根源。他们认为,改革可以保持创新活力,不断突破原有旧框架的束缚,而一个国家只有通过不断地革新才能富强,如同商鞅的两次变法一样,把秦国推向了历史的巅峰。只是商鞅崇尚的 “以法治国”实际上就是 “以刑治国”,他极力推行法律万能主义,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严刑峻法是秦国兴旺的根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法家的冷酷无情中也有精神温度,毕竟中国实现了统一。其实,任何一种思想理论都难免存在历史局限性,这就需要我们进行批判性借鉴,创造性转化并赋予新时代内涵。
在法家眼里,什么仁义道德都是不足一提的,唯有以法治国、富国强兵才是立国安邦的根本保证,虽然有点片面,但不失为中国古代社会一种精深的法治理论。富国强兵是法家治国理政的“经方”。回溯历史,有的朝代国富兵弱、文盛武衰,是典型的“泥足巨人”,根基不稳,国家就会地动山摇,北宋就是如此,屡遭侵犯、百般受辱。因此,为了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必须建立与国家地位相适应的国防,富国是强军的基础,强军是富国保障。在倡导与推崇富国强兵的治国理念上,法家的风范让人肃然起敬,一些闪光的法治建设思想也值得我们借鉴汲取。
任何一种国家治理方式,都需要认同这种治国理念的人才。法家的富国强兵策略,就要用韩非的 “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来选拔人才,这也是古今选人用人的至理名言。官员选拔出来后,就有一个治吏的问题,必须使治国理政的方针政策顺利实施。官员的清廉是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韩非在 《韩非子·亡征》中写道: “官职可以重求,爵禄可以货得者,可亡也。”如果官职可以靠权势求得,爵禄可以用钱财买到,国家将亡!韩非认为国家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臣僚清正廉明,而不是放纵贪欲之心以徇私枉法。 “以法促廉”可以有效惩治贪腐,而官吏们自身的廉洁修养也很重要, 《韩非子·饰邪》有: “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其实,纵观古今,只要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用 “法治”代替 “人治”,就会官清民安,民富国强。
古代的法,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者自身的利益,因而法家提倡的 “以法治国”与我们现在所讲的 “依法治国”不是同一个概念。然而,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法治的最终目的都是维护国家稳定、保障人民权益、促进公平正义。法家思想,作为中华法治文明的璀璨篇章,在历史长河中闪烁着它独有的光芒,风范永存。
2025年01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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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4版:文史苑
本版新闻
法家的风范
《山东工人报》(2025年01月20日 第A4版)
在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古代先秦文化中,那真是 “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众多的学术思想流派,都认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可以医治世态百病、拯救世道人心,以至于诸子百家形同水火,用极端的方式阐述一家之言。或许,正是因为 “深刻的片面”超越 “平庸的全面”,才树立起诸子百家的学术风范。
法家,一个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学派。法家的治国方略为秦国统一天下奠定了理论基础,其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伟力是其他学派所望尘莫及的,正如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所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关于法家是谁创立的,几千年来,没有人能够说清,各种史料中也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是,我们可以从春秋时期 “子产相郑”“管仲相齐”等著名历史典故中依稀看到一些法家之风。而到了战国时期,商鞅、李悝、吴起的变法则处处显现出法家的风范。然而商鞅重 “法”,申不害重 “术”,慎到重“势”,他们推行的只是法家某个方面,只有韩非将法、术、势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构建了法家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
社会是在不断进步发展的,新事物总是先进于旧事物,此乃: “世道必进,后胜于今。”这也是为什么历代法家代表人物都注重变法的根源。他们认为,改革可以保持创新活力,不断突破原有旧框架的束缚,而一个国家只有通过不断地革新才能富强,如同商鞅的两次变法一样,把秦国推向了历史的巅峰。只是商鞅崇尚的 “以法治国”实际上就是 “以刑治国”,他极力推行法律万能主义,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严刑峻法是秦国兴旺的根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法家的冷酷无情中也有精神温度,毕竟中国实现了统一。其实,任何一种思想理论都难免存在历史局限性,这就需要我们进行批判性借鉴,创造性转化并赋予新时代内涵。
在法家眼里,什么仁义道德都是不足一提的,唯有以法治国、富国强兵才是立国安邦的根本保证,虽然有点片面,但不失为中国古代社会一种精深的法治理论。富国强兵是法家治国理政的“经方”。回溯历史,有的朝代国富兵弱、文盛武衰,是典型的“泥足巨人”,根基不稳,国家就会地动山摇,北宋就是如此,屡遭侵犯、百般受辱。因此,为了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必须建立与国家地位相适应的国防,富国是强军的基础,强军是富国保障。在倡导与推崇富国强兵的治国理念上,法家的风范让人肃然起敬,一些闪光的法治建设思想也值得我们借鉴汲取。
任何一种国家治理方式,都需要认同这种治国理念的人才。法家的富国强兵策略,就要用韩非的 “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来选拔人才,这也是古今选人用人的至理名言。官员选拔出来后,就有一个治吏的问题,必须使治国理政的方针政策顺利实施。官员的清廉是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韩非在 《韩非子·亡征》中写道: “官职可以重求,爵禄可以货得者,可亡也。”如果官职可以靠权势求得,爵禄可以用钱财买到,国家将亡!韩非认为国家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臣僚清正廉明,而不是放纵贪欲之心以徇私枉法。 “以法促廉”可以有效惩治贪腐,而官吏们自身的廉洁修养也很重要, 《韩非子·饰邪》有: “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其实,纵观古今,只要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用 “法治”代替 “人治”,就会官清民安,民富国强。
古代的法,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者自身的利益,因而法家提倡的 “以法治国”与我们现在所讲的 “依法治国”不是同一个概念。然而,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法治的最终目的都是维护国家稳定、保障人民权益、促进公平正义。法家思想,作为中华法治文明的璀璨篇章,在历史长河中闪烁着它独有的光芒,风范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