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子枫 刘佳旎)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12月19日,青岛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共6章42条,包含总则、职业技能提升、职业发展、保障激励、权益维护、附则等部分,从实际需要出发,将一系列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要求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措施。
新出台的《条例》把提高产业工人技能水平作为重中之重,设立专章,从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产教融合、企业培训等方面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例如,加强重点人才培养,明确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需要,加强重点领域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优化载体建设,加强公共实训基地、企业职业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工人教育培训;深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共建专业,合作举办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办学机构,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企业责任,鼓励企业推行现代学徒制,支持企业设立学徒岗位,开展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培训,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等。
在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方面,《条例》着眼于贯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制度保障,着力打破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天花板”。一方面,规范职业等级序列,实施以学徒工、初级工至首席技师为序列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另一方面,打破发展壁垒,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技能等级与学历职称、技能岗位与其他岗位间的协调发展、横向贯通。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条例》围绕健全激励机制,搭建建功立业平台,提出三项关键举措。一是搭建竞技平台,提出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企业举办各类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鼓励行业组织、职业学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并将产业工人竞赛获奖情况作为激励奖励、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工匠培育选拔,由工会组织做好工匠人才培育选拔,鼓励企业建立工匠培育工作制度,支持产业工人参加工匠人才培育选拔活动。三是支持创新创造,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产业工人开展“五小”创新创造活动;鼓励企业采用股权、期权、分红以及成果命名、表彰等方式,激励产业工人创新创造;依法保护产业工人在工作中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
此外,《条例》还围绕产业工人权益维护作出具体规定,从保障政治权益、经济权益、人才权益以及健全维权机制等方面明确权益内容,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让广大产业工人和工匠人才有 “面子”更有“里子”。
2025年12月25日 星期四
往期
第A1版:要闻
全国首部!青岛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立法
《山东工人报》(2025年12月25日 第A1版)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共6章42条,包含总则、职业技能提升、职业发展、保障激励、权益维护、附则等部分,从实际需要出发,将一系列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要求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措施。
新出台的《条例》把提高产业工人技能水平作为重中之重,设立专章,从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产教融合、企业培训等方面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例如,加强重点人才培养,明确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需要,加强重点领域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优化载体建设,加强公共实训基地、企业职业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工人教育培训;深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共建专业,合作举办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办学机构,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企业责任,鼓励企业推行现代学徒制,支持企业设立学徒岗位,开展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培训,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等。
在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方面,《条例》着眼于贯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制度保障,着力打破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天花板”。一方面,规范职业等级序列,实施以学徒工、初级工至首席技师为序列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另一方面,打破发展壁垒,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技能等级与学历职称、技能岗位与其他岗位间的协调发展、横向贯通。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条例》围绕健全激励机制,搭建建功立业平台,提出三项关键举措。一是搭建竞技平台,提出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企业举办各类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鼓励行业组织、职业学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并将产业工人竞赛获奖情况作为激励奖励、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工匠培育选拔,由工会组织做好工匠人才培育选拔,鼓励企业建立工匠培育工作制度,支持产业工人参加工匠人才培育选拔活动。三是支持创新创造,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产业工人开展“五小”创新创造活动;鼓励企业采用股权、期权、分红以及成果命名、表彰等方式,激励产业工人创新创造;依法保护产业工人在工作中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
此外,《条例》还围绕产业工人权益维护作出具体规定,从保障政治权益、经济权益、人才权益以及健全维权机制等方面明确权益内容,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让广大产业工人和工匠人才有 “面子”更有“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