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媒体矩阵 >山东工人报
  • 微信矩阵
  • 山东工人报
  • 职工天地杂志
返回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分享

快递员逆行撞车,赔偿费该谁掏?

《山东工人报》(2026年09月04日 第A3版)

  快递从业人员在加急派送快件途中违规逆行,与私家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车辆损失超三万元。事故背后的责任认定更为复杂,涉事快递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派送车辆为租赁车辆且未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向车主履行赔付义务后,追偿主体该如何界定?责任究竟应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还是车辆登记方承担?近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吴开龙法官审理了该案。
摩托车逆行撞上私家车
  2025年6月的一天,甲某驾驶一辆摩托车在济南某道路逆行,与另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轿车严重受损。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甲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涉受损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损失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核定车辆维修损失共计36360元,并全额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理赔款。被保险人出具索赔权转让文书,将向事故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随即提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诉讼。
  本案的法律关系并不简单。摩托车驾驶员甲某,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和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发放工资报酬,被派遣到B物流公司,从事快递投递工作,事故发生时甲某正在外出执行投递工作任务。而摩托车,是用工单位B物流公司向第三方租赁而来,车辆登记在C技术公司名下。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涉案外勤作业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及任何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在依法赔付车主损失后,为追偿相关赔偿款项,将涉事骑手、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快递公司及车辆登记方四方一并诉至法院。
保险公司该向谁索赔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逐层厘清法律关系:劳务派遣人员因履职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究竟应当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甲某事发时正在执行投递职务,接受B物流公司的日常管理指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A劳务派遣公司在人员招录、培训环节存在过错。因此,本案全部侵权赔偿责任,由实际用工单位B物流公司承担,劳务派遣单位无须承担赔偿。
  那么当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登记所有人要承担什么责任?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的法定义务,设置交强险制度的初衷,就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投保义务人和实际侵权责任人不是同一主体,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投保义务人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和事故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C技术公司作为案涉摩托车登记所有人,属于法定投保义务人,未履行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法院判令C技术公司在2000元限额内,和用工单位B物流公司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之后,依法取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可以向事故的责任第三方追偿全部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由B物流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全部代偿款36360元,C技术公司在2000元限额内对该笔债务共同赔偿,驳回保险公司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诉讼请求。
劳务派遣不能成为免责挡箭牌
  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作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员工履职造成损害,用工单位首当其冲。劳务派遣单位要留存好选任、培训记录,否则可能因“过错”被追责。
  承办法官提醒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交强险应当按期投保,严禁脱保。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义务人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切勿心存侥幸。对外租赁车辆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保险投保责任主体,厘清各方义务,防范后续产生责任纠纷。
  承办法官同时提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能够及时化解损失,但行使代位求偿权时应当准确锁定责任主体:用工单位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投保义务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保险公司开展追偿,要区分各方法律责任性质,避免错列诉讼主体。
本报通讯员 李想
已复制链接,请先通过微信打开,
再分享文章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