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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3版:工会担当

职工天地 2021年11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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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遍地开花,维权触手可及

——烟台打造贯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四维”新矩阵

《职工天地》(2021年11月01日 第A23版)


  

文 本刊记者 葛红普 通讯员 张洪军
  秋分过后,天气微凉。由烟台市牟平区总工会举办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送法进企业活动却在火热进行中,为当地的企业职工送上了一场场劳动法律服务大礼包。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来,烟台市总工会抢抓《条例》刚刚颁布出台的黄金期,注重监督广度、深度、精度、力度,坚持“四维”发力,把监督贯穿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化解全过程,建立多部门联动、多方位监督、多元化调解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监督运转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点面衔接、圈层叠加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新矩阵,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聚焦监督广度,提升“监督面”
  《条例》颁布实施后,如何扩大知晓度是关键。为此,烟台市总工会抢抓先手棋,广泛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和共识。
  部门联动,走深走实。烟台市总工会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启动“千名律师讲《条例》”活动,组织近千名律师和志愿者进街道、进劳务市场提供法律宣传、咨询6000余件次;联合住建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法律宣传小分队进园区、进企业、进班组,开展宣传活动千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单页、《条例》单行本5万余册,短时间内就在全市掀起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媒体联动,火力全开。烟台市总工会广泛利用好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到舆论宣传阵地全覆盖。如与烟台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条例》宣传微视频,借助众多商家的户外显示屏、公交广告、电视台热点栏目、主流媒体视频号、抖音号等,观看点播量超50万人次,形成强大舆论效应,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力求尽人皆知。
  服务联动,见行见效。市区两级工会同步启动“惠工快车”行动,组织工会干部、律师、志愿者到快递企业、工业园区、重点工地宣传《条例》,现场解答职工咨询。组织百名律师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走访调研,组织一次法治宣讲,提出一条法律建议,帮助企业进行一次“法治体检”,指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聚焦监督深度,延伸“监督链”
  贯彻好《条例》,人才队伍和阵地建设是主要抓手。为此,烟台市总工会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为主线,将监督阵地拓展到镇街,将监督链条延伸到基层企事业单位。
  完善多层级监督阵地。工会、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对接镇街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基层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普遍建立工会法律服务站点。目前,全市包括122个镇街法律服务所(站)、基层建立3357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调解组织。
  创新多方位监督工作模式。在镇街大力推行“3+ 1”监督工作模式,每个镇街配备1名工会干部,负责对接司法所、仲裁站、法院等,1名工会社会专业人才,负责收集整理基层企业和一线职工诉求并及时上报,配备1名律师,专责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目前,已为全市配备110名专业律师和165名志愿者,形成上下贯通、全域覆盖的工作机制。
  开展多渠道监督培训活动。市、区两级工会将《条例》列入党校主题培训班次;每年举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发放监督员证;基层工会通过集中培训、定期研讨、网上学习、个人自学等有效形式,提高监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协商能力。
聚焦监督精度,紧盯“监督点”
  《条例》虽好,没有过硬的落实手段,就好比是水中月、镜中花。为此,烟台全市各级工会突出《条例》规定的监督内容,聚力点上抓重点企业、线上抓关键行业、面上抓劳动领域纠纷“三个重点”,实施科学监督、精准预防。
  突出重点企业超前监督。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组织律师和志愿者,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劳动风险评估、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排查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预防和避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参与体检企业155个,工会组织受理劳动法律违法违规事件133件,自行处理105件。
  突出关键行业全力预防。以新就业形态群体为重点,将非法用工、恶意欠薪、违法裁员、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作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重点监督事项,协商不成或拒绝协商的,工会组织及时按照程序启动“两书”制度,对权益受到损害的职工群众,给予法律服务。目前,各级办理调解案件620件,仲裁和法律援助174件,其中成功136件。
  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定期对网上涉及烟台地域的劳动用工、欠薪、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等劳动争议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汇总,对舆论关注度高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和企业,主动反馈处理。
聚焦监督力度,扩大“监督圈”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涉及面广、点多,仅靠工会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烟台市总工会注重扩大“监督圈”,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互相支持、共同协作的“大监督”格局,共同推动劳动法律监督落到实处。
  强化部门联动。烟台市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列入2022年市人大重点视察事项,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列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议题。主动协调人社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开展“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农民工绿色通道”,打造“金牌调解组织”。
  强化跟进服务。市总工会紧跟企业职工需求,与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提供用工招聘信息、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指导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技能竞赛,开展职工心理关爱服务,把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强化绩效评价。市级层面,联合四部门共同出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对未开展集体协商、未签订集体合同、恶意拖欠工资等实行重点监督。工会系统内部,市总工会设立法律服务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用于对各区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进行绩效评价和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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