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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4版:维权视窗

职工天地 2023年02月0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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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妈妈离婚获赔 15 万元

《职工天地》(2023年02月01日 第A34版)

  

文 道 文
  孙秀秀婚后连续生育并曾全职在家抚养照顾两子女,却遭遇丈夫张波对婚姻的背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2022年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日前发布。
结婚 8 年离了婚
  张波与孙秀秀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子女出生后主要由孙秀秀抚养照顾。
  2018年11月,双方分居。分居后子女都跟随孙秀秀生活。
  2020年10月,张波起诉离婚,孙秀秀同意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探视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但孙秀秀认为,张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案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子女。她认为张波未对婚生子女尽到抚养照顾义务,所以要求张波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离婚经济补偿24万元。
保护无过错方和妇女权益
  案件审理中,张波承认与案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子女。张波和孙秀秀均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秀秀连续生育并曾全职在家抚养照顾两子女,分居后依然是单方抚养两子女,在抚育子女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张波与案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生育子女,对夫妻感情的破裂存在重大过错,给孙秀秀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因此,对孙秀秀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请,应当予以支持。
  法院从保护无过错方和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双方的结婚时间、生活状况、经济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张波支付孙秀秀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离婚经济补偿5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
三大离婚救济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又称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以及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被并称为我国三大离婚救济制度。
  2020 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进行了完善,扩大了对婚姻中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范围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民法典最新规定,以判决离婚经济补偿方式维护承担家务劳动较多一方孙秀秀的合法权益;以判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抚慰受害一方,同时制裁张波违反婚姻家庭责任的行为,彰显了建设家庭文明的价值取向,体现了权利义务平衡和公平公正原则。
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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