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辰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创新性制度安排,是企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对于加强企业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全面从严、全面过硬,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山东出版集团积极发挥巡察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通过积极探索“三合工作法”,大力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无缝衔接”、同步联动,打造“巡察+”链条,有效推动了党内监督成效最大化,实现了“1+1>2”的监督效应,初步形成了贯通联动、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
巡前思想“合心”,实现同题共答
巡察前期准备是保证巡察质量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关键一环。实践中,我们积极完善与纪检、审计、财务、人事等相关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在整合监督力量、加强信息共享等方面不断强化共识共动,形成了多种监督力量支持巡察、助力巡察的良好氛围。
一是做到思想“合心”。每轮巡察前,纪检部门向集团巡察办提出工作建议,并将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等情况和有关人员信访举报情况汇总后提供给巡察办。巡察办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巡察组,为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提供充足“弹药”。召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参与的巡前沟通会议,进一步强化协同意识,共同谋划巡察重点、厘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一盘棋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做到机制“合心”。在着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结合上下功夫,从制度层面把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研究制定《集团党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巡察监督配合机制做出明确规定,初步构建了分工明确、贯通衔接、协同配合、统筹联动的巡察工作机制,有效增强工作合力。
三是做到信息“合心”。每年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巡察办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商、互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同时通过设立意见举报箱、网络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收集职工意见,强化数据分析,用“数据大整合”助力“监督大贯通”,筛选确定巡察重点,实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在协调贯通中提升监督效能。
巡中联动“合力”,实现同频共振
“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是党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巡察监督的主要任务。实践中,我们创新思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做好人员抽调、信息共享、线索交办等工作,通过相互借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在深入发现问题、扩大震慑效果上凝聚行动合力,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一是凝聚人才选用“合力”。将巡察作为教育、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专业领域,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巡察队伍,配强巡察工作人员,保障巡察质量。每轮巡察重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抽选纪检监察干部加入巡察组,既增强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专业性,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又助力巡察队伍快速成长,实现巡察工作“双提升”。选派专业人才,优先选派熟悉党务、法律、经济、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干部,为巡察提供政策、业务、实务支持,解决专业领域疑难问题,确保巡察质量。
二是凝聚发现问题“合力”。强化巡察组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对巡察期间发现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巡察组按程序,连同问题底稿、佐证资料完整移交给集团纪委集中研判。集团纪委高度重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强化处置,快查快结,既印证日常监督中掌握的部分问题,又借助巡察力量快速处置,有效发挥巡察监督带动纪律监督的撬动效应,巡察纪检监察并肩联合作战,凝聚监督合力,提升巡察质效。
三是凝聚边巡边改“合力”。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压实责任的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坚持边巡察、边移交,边督办、边整改,巡察组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或者明显违反相关规定并能及时整改、解决的问题,经充分研判后,第一时间面对面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督促被巡察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早移交、早整改,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症结,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细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确保巡察工作的实效性,切实提升巡察质效。
巡后整改“合拍”,实现同向发力
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也是系统工程。实践中,我们坚持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为基础,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巡察监督成果共享、整改落实综合推进的积极互动,巡察整改助推企业效能、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压实责任“合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从自身改起,把压力传下去、任务落下去,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制定出台《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暂行规定》,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明确责任要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完善巡察反馈制度机制,对巡察整改进行持续跟踪督办问效,不断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形成有序衔接、环环相扣的监督闭环。
二是工作制度“合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把推进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就事论“事”,认真解决好巡察发现的问题,又要就事论“本”,加强制度创新,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建立以“问题、任务、责任”为基础的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工作联动,实现纪委整改监督与巡察办整改监督“无缝对接”,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以“巡察+纪委”的监督模式倒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将巡察整改抓到位、抓到底。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联审,对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逐条“过堂”,分析整改方向,严审整改措施,对问题整改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充分发挥整改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三是成果运用“合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整改过程中的责任落实、任务落实、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价,对整改不到位的责成其进行重新“回炉”整改,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严防整改“走过场”“挂空挡”,力促被巡察单位真整改、全落实、全到位。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制度机制、自查自纠、系统治理等成果进行广泛推广,形成综合系统效应。将巡察整改情况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中,作为评优评先、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国企巡察从根本上来说是政治巡察,不是一般的业务检查。做好国企巡察工作,需要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要点,为企业把好脉问好诊,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精准找到“病根”,因地制宜“开药方”,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体现巡察工作意义,当好党组织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才能够更好地保证企业安全高效运行,推动国有企业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职工天地 2023年04月01日 星期六
积极探索“三合工作法”推动国企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职工天地》(2023年04月01日 第A29版)
王兆辰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创新性制度安排,是企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对于加强企业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全面从严、全面过硬,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山东出版集团积极发挥巡察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通过积极探索“三合工作法”,大力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无缝衔接”、同步联动,打造“巡察+”链条,有效推动了党内监督成效最大化,实现了“1+1>2”的监督效应,初步形成了贯通联动、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
巡前思想“合心”,实现同题共答
巡察前期准备是保证巡察质量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关键一环。实践中,我们积极完善与纪检、审计、财务、人事等相关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在整合监督力量、加强信息共享等方面不断强化共识共动,形成了多种监督力量支持巡察、助力巡察的良好氛围。
一是做到思想“合心”。每轮巡察前,纪检部门向集团巡察办提出工作建议,并将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等情况和有关人员信访举报情况汇总后提供给巡察办。巡察办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巡察组,为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提供充足“弹药”。召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参与的巡前沟通会议,进一步强化协同意识,共同谋划巡察重点、厘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一盘棋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做到机制“合心”。在着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结合上下功夫,从制度层面把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研究制定《集团党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巡察监督配合机制做出明确规定,初步构建了分工明确、贯通衔接、协同配合、统筹联动的巡察工作机制,有效增强工作合力。
三是做到信息“合心”。每年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巡察办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商、互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同时通过设立意见举报箱、网络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收集职工意见,强化数据分析,用“数据大整合”助力“监督大贯通”,筛选确定巡察重点,实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在协调贯通中提升监督效能。
巡中联动“合力”,实现同频共振
“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是党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巡察监督的主要任务。实践中,我们创新思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做好人员抽调、信息共享、线索交办等工作,通过相互借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在深入发现问题、扩大震慑效果上凝聚行动合力,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一是凝聚人才选用“合力”。将巡察作为教育、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专业领域,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巡察队伍,配强巡察工作人员,保障巡察质量。每轮巡察重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抽选纪检监察干部加入巡察组,既增强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专业性,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又助力巡察队伍快速成长,实现巡察工作“双提升”。选派专业人才,优先选派熟悉党务、法律、经济、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干部,为巡察提供政策、业务、实务支持,解决专业领域疑难问题,确保巡察质量。
二是凝聚发现问题“合力”。强化巡察组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对巡察期间发现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巡察组按程序,连同问题底稿、佐证资料完整移交给集团纪委集中研判。集团纪委高度重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强化处置,快查快结,既印证日常监督中掌握的部分问题,又借助巡察力量快速处置,有效发挥巡察监督带动纪律监督的撬动效应,巡察纪检监察并肩联合作战,凝聚监督合力,提升巡察质效。
三是凝聚边巡边改“合力”。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压实责任的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坚持边巡察、边移交,边督办、边整改,巡察组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或者明显违反相关规定并能及时整改、解决的问题,经充分研判后,第一时间面对面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督促被巡察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早移交、早整改,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症结,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细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确保巡察工作的实效性,切实提升巡察质效。
巡后整改“合拍”,实现同向发力
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也是系统工程。实践中,我们坚持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为基础,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巡察监督成果共享、整改落实综合推进的积极互动,巡察整改助推企业效能、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压实责任“合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从自身改起,把压力传下去、任务落下去,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制定出台《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暂行规定》,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明确责任要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完善巡察反馈制度机制,对巡察整改进行持续跟踪督办问效,不断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形成有序衔接、环环相扣的监督闭环。
二是工作制度“合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把推进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就事论“事”,认真解决好巡察发现的问题,又要就事论“本”,加强制度创新,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建立以“问题、任务、责任”为基础的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工作联动,实现纪委整改监督与巡察办整改监督“无缝对接”,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以“巡察+纪委”的监督模式倒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将巡察整改抓到位、抓到底。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联审,对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逐条“过堂”,分析整改方向,严审整改措施,对问题整改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充分发挥整改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三是成果运用“合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整改过程中的责任落实、任务落实、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价,对整改不到位的责成其进行重新“回炉”整改,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严防整改“走过场”“挂空挡”,力促被巡察单位真整改、全落实、全到位。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制度机制、自查自纠、系统治理等成果进行广泛推广,形成综合系统效应。将巡察整改情况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中,作为评优评先、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国企巡察从根本上来说是政治巡察,不是一般的业务检查。做好国企巡察工作,需要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要点,为企业把好脉问好诊,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精准找到“病根”,因地制宜“开药方”,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体现巡察工作意义,当好党组织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才能够更好地保证企业安全高效运行,推动国有企业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