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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8版:经验交流

职工天地 2024年08月0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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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构建全链条劳动争议调处体系

文|陈赵甜

《职工天地》(2024年08月01日 第A28版)

  “真是太感谢区总工会了,没想到通过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化解,我顺利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日前,山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职工韩先生对淄博市周村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说。
  原来,韩先生在原公司从事短视频运营工作,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后被拖欠工资,寻求工会组织帮助。周村区总工会接到12351热线工单后,立即与韩先生取得了联系,并了解了事情的经过。通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多次调解,为韩先生追回拖欠的工资,维护了合法权益。
  这次劳动纠纷能够如此迅速得以解决,得益于周村区“5+4”全链条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的建立。
  据周村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5+4”全链条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其中的“5”即工会、人社、司法行政、检察院、法院五部门联动,“4”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商圈(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区职工维权中心四级调解架构。
  在这个机制下,全区多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利用四级调解架构,成立由工会干部、人民调解员、仲裁员、法官、律师志愿者等组成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专业化团队,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一站式”办理、全链条化解。同时,落实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提高调解工作的有效性。
  农民工陈某受雇于淄博某建材公司,在从事钢结构工程中从高处跌落,构成劳动能力九级伤残,而公司未为陈某缴纳工伤保险。陈某遂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并获得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就是否需要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及相应的支付标准等进行举证、质证。经过一番激烈辩论后,法官围绕争议焦点逐一进行了询问。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仔细核对农民工的工资标准,逐项计算赔偿金额,另一方面兼顾双方的实际困难,协商给付期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公司于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陈某15万元。“这样做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通过适当延长给付期限,为企业发展赢得了宝贵的发展时间,最终劳资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周村区人民法院法官杜婷婷说道。
  周村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5+4”调解体系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资源的高效配置,节约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权保障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优化了劳动争议化解的途径,简化争议纠纷化解流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巩固了劳动争议调解结果,能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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