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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标准”是产改新探索

《山东工人报》(2022年08月08日 第A3版)

  日前,江苏扬州市地方标准——《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工作规范》发布,这是该省首个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的地方性标准,也是规范化打造技能型产业工人队伍的最新探索。 (8月2日 《江苏工人报》)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照 “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入职人员及转岗员工。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既有效缓解了工学矛盾,为技能人才创造了晋升的空间,又提升了企业用工的针对性、有效性,满足了企业对人才的技能需求。不仅促进了企业生产和城市运行保障效率的有效提升,也使企业职工素质持续增强。
  有了 《工作规范》,可以推动培养和评价 “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如今的“学徒制”早已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的“师傅带徒弟”的传统方式。而是“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进行培训,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或结业 (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也可以通过 “送教下车间”等形式开展培训,支持企业推行 “车间+教室”互动培训教学,推广集中学、分散学、掌中学、网上学以及以赛代培等新型培训模式。
  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共培养。有了 《工作规范》,可以推进“新型学徒制”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产业、基地与车间、学生与员工、教师与师傅、教学与岗位的“六个对接”,实现企业、学校和学徒的三方共赢。企业和学校都可以运用“新型学徒制”实践的机会,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的源泉,以“新型学徒制”为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现职工“进企业后还能进校”,学生入校后由“学生到学徒、学徒到准职业人、准职业人到职业人”的转变,在探索中不断总结提高,培养更多的“中国工匠”,看到更多的“中国制造”。 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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