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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才评职称 董事长可署名举荐

《山东工人报》(2022年11月16日 第A1版)

  本报讯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其中一项,就是探索实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专精特新”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
  根据规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1人);省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1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春艳表示,“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突出创新导向,将创新创业、技术开发、专利发明、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标准。与此同时,建立职称申报举荐责任制,对举荐工作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企业职称举荐资格。 (张春晓 杨俊 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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