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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干多种技术工作可评多个系列职称

《山东工人报》(2022年11月18日 第A1版)

  本报讯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进一步发挥职称评审导向作用,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潜能,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
  我省大力促进“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复合型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专精特新”企业中从事多种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且符合其他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申报评审其他同层级职称;符合“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相应层级职称考试。根据有关规定,“专精特新”企业中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相对应的职业(工种)技能评价。
  支持建立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是我省此次创新优化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机制的一大亮点。若干措施提出,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可根据新职业、新群体等特色专业人才发展需求,参照相关要求,申请组建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在不低于国家和我省相应系列职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特色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面向全省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特色专业职称评审结果省内通用。 (张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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