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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情形可启动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山东工人报》(2023年03月22日 第A3版)

  本报讯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医保局表示, 《办法》共5章、32条,规定了飞行检查的遵循原则、启动条件、组织方式、检查要求、检查程序、问题处理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其中,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启动飞行检查: (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二)举报线索反映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 (三)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或者大数据筛查提示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 (四)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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