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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真情暖人心感恩援助送锦旗

《山东工人报》(2024年05月23日 第A2版)

  “在求助无门时,我抱着试试的心态拨打了12351职工热线,没想到曹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热心服务,让我感受到了家一般的温暖。他们积极帮助我申请法律援助,联合律师协助我与企业进行多次调解,最终为俺争取到了一万余元的经济补偿,真是太感谢您们了。”43岁的曹县某农牧有限公司职工李玉兰激动地说。
  近日,李玉兰来到曹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将绣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字样的一面锦旗,赠送给职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面锦旗,表达的是维权职工对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认可和感激。
  李玉兰于2020年12月1日入职曹县某农牧有限公司,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从事仓储环境卫生打扫与洗澡间消毒管理工作。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从事卫生打扫、清洗衣物工作。2022年3月至10月,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又被安排每天去厂区超市加班3小时。2022年11月21日李玉兰因伤请假去医院治疗,于2023年4月11日向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不属于工伤,并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2023年9月20日李玉兰收到了公司的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对方以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以连续旷工80天为由,解除了与李玉兰的劳动关系。公司拒绝进行鉴定和赔偿,也不愿为她申请工伤保险。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玉兰拨打了12351职工服务热线,希望得到工会组织的帮助。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与李玉兰取得联系,并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了解案情经过。因公司拒不进行赔偿,在此情况下,县总工会为李玉兰申请了法律援助,并积极联系律师协助李玉兰解决此纠纷。
  职工李玉兰因为没有走正规的请假手续,导致后期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合同。在她与公司自行协商初期,因轻信他人建议,没有按照正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使得整个案件陷入被动。县工会特约维权律师了解情况后,坚持从案情实际入手,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从病假工资入手,最终,终于帮助李玉兰讨回一万余元的工资。
  据了解,今年以来,曹县总工会立足维权服务基本职责,通过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畅通职工维权渠道、建强法律服务队伍、创新法律服务手段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劳动领域风险排查和劳动争议纠纷预防调处,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健全完善 “劳动争议三方联调”、 “工会+法院”诉调对接、 “劳动仲裁+工会”联合调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职工维权有渠道、诉求有回应、服务有效果。
王健 侯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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