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鑫雨)11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在10月23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了8个方面改革任务和4个方面保障措施,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包括深入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坚持集体林地农民集体所有,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等权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林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明确承包合同剩余期限10年以内,无地类、权属、边界等问题的可依法提前确定延包合同;明确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调节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模式,通过流转、托管、订单带动、股份合作等方式,让林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绑定、风险共担,共享改革红利;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积极探索“森林粮库”实现路径,重点发展板栗、枣、核桃、榛子、文冠果等木本粮油树种,将优质林产品纳入“好品山东”品牌体系,支持各地举办林产品推介活动等。
2024年11月0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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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版:要闻
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山东工人报》(2024年11月06日 第A1版)
在10月23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了8个方面改革任务和4个方面保障措施,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包括深入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坚持集体林地农民集体所有,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等权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林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明确承包合同剩余期限10年以内,无地类、权属、边界等问题的可依法提前确定延包合同;明确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调节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模式,通过流转、托管、订单带动、股份合作等方式,让林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绑定、风险共担,共享改革红利;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积极探索“森林粮库”实现路径,重点发展板栗、枣、核桃、榛子、文冠果等木本粮油树种,将优质林产品纳入“好品山东”品牌体系,支持各地举办林产品推介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