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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总“秒级响应”劳资纠纷,15天速调达成三方满意

工会调解员化身维权困境“破局者”

《山东工人报》(2025年03月27日 第A2版)

  本报通讯员 张月红 潘思晨
  近日,临清市总工会调解员杨玉珍通过专业调解,仅用15天便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双倍工资及赔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帮助职工王某与某大型连锁药店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2025年1月,在某连锁药店工作满两年的职工王某突遭辞退,公司以 “经营调整”为由拒绝支付赔偿金。王某提出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赔偿金等诉求,但因缺乏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2月初,案件进入调解程序,临清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资深调解员杨玉珍介入。
  调解过程中,公司坚称王某系 “临时帮工”,并质疑其 “业绩未达标”主张的合法性。调解员通过调取王某连续24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 (每月固定转账2204.96元,备注 “工资”)、钉钉系统排班表及2023年加盖公章的绩效考核表,形成完整证据链,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 〔2005〕12号)第一条,明确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针对企业 “不愿认责”态度,调解员杨玉珍以普法为纽带搭建理性沟通桥梁,从法律维度和情理视角双向释明利害。一方面,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向企业阐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11个月双倍工资的法定责任,并特别指出王某主动将诉求缩减至1个月差额的诚意,体现职工对协商化解矛盾的积极姿态;另一方面,针对企业未完整公示考核制度、缺乏具体不达标数据佐证且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等问题,提示其若进入诉讼程序,或将面临双倍赔偿金支付的法律后果,经测算诉讼风险金额约3万元,远超调解预期。
  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同步引导职工换位思考,提出 “分期付款+部分折让”的务实解决方案,既保障职工核心权益快速兑现,又将企业履约压力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实现法律刚性与调解柔性的有机平衡。
  2月20日,历经三轮 “背对背”调解,双方达成共识:企业方承认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与王某存在法定劳动关系,并承诺一次性支付包含双倍工资差额及赔偿金在内的款项共计11627.67元;为确保协议履行效力,调解员同步对接临清市人民法院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将调解协议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该方案既通过精准核算保障职工权益 “足额兑现”,又以“一揽子解纷”机制帮助企业规避后续争议风险,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的深层治理目标。
  据了解,近年来,临清市总工会始终坚持贯彻落实 “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加强劳动争议的源头预防、风险预警、多元化解,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化解劳动领域风险矛盾,提升工会维权工作水平和实效,真正实现“维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服务在身边”的工作目标,为市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贡献工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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