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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实施方案

支持中小学“一贯制” 招生可跨县

《山东工人报》(2026年02月04日 第A3版)

  本报讯 (记者 杜晓琳)为全面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补强基础教育短板,着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构建同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 《山东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科学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自2026年起,非人口净流入地幼儿园、小学教学班班额人数不再新增、并逐年下降。到2027年,形成较成熟的资源配置模式。到2030年,实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显著提升、小学班额逐步下降、初中平稳渡峰、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持续扩增,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现全覆盖。到2035年,形成全面适应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机制,基础教育各学段学位供需平衡。
  坚持 “以县为主、市县结合,城乡一体、学段贯通,集团发展、结构重塑,动态调整、共建共享”是方案的总思路。包括:打破县域界限,在市域范围内统筹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打破城乡间学段间资源统筹壁垒,区域内实现以城带乡,推动城乡间资源有效统筹;学段上支持举办为九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或完全中学,实现小初高学位资源 “梯次流转、随峰使用、有序供给、总量平衡”;鼓励各地在乡镇驻地集中设置九年一贯制高质量寄宿制学校;统筹学段间校舍贯通使用,稳妥推进教师跨区域流动,规范教师跨学段跨学科使用。
  市域范围内如何统筹基础教育资源调配?方案提出,在市域内,打破市县两级、县域间资源壁垒,以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兼顾毗邻县域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深化市县结合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基础教育资源调配、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在市域内跨县域有效统筹;鼓励各市跨县域统筹调整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县 (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起始年级招收毗邻县 (市、区)相近镇域乡村学生及学前幼儿。
  在乡村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方面,方案提出,支持城乡之间建立优质公共教育服务共同体,实现一体化发展,促进县城教育基础设施和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及幼儿园,可设置一定年限的过渡期再予以撤并;幼儿园每班超过20人,小学、初中每年级超过40人;鼓励各地重点在乡镇驻地集中设置九年一贯制高质量寄宿制学校,跨区域招收农村留守儿童、就学较远区域及城乡家庭照顾不便适龄儿童;坚持“小而美”原则,办好拟长期保留的乡村学校和幼儿园;重点加强取暖消暑、食堂卫浴等寄宿条件建设,为学生提供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条件;2027年底,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幼儿园要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所有乡村薄弱学校均纳入城区优质教育集团管理,遴选城区优秀中青年校长和学科带头人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
  为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实施方案提出,大力提高师范教育硕士层次师资培养规模占比,为幼儿园和小学重点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中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以研究生层次为主;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减有增”的原则,完善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编岗同调、人岗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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