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胜诉却执行不到钱,起诉股东又遇“出资期限”挡路。这可愁坏了原告,怎么办?近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与执行局高效联动,化解了这起劳资债权纠纷。
“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我不得不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我工资及赔偿金共计2万余元。但他们一直没支付给我。”当事人李春(化名)介绍,因为裁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他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调查,天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李春遂依据公司法起诉该公司股东,要求追究股东责任。
天桥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鉴于该案与此前同一劳资纠纷的执行案件存在事实关联,民二庭与执行局启动审执联动机制,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共同会商案情,协同推进化解。
“我的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到期,且公司仍在经营,存有固定资产,这笔债务不该由我承担。”庭审过程中,涉案公司股东杨涛(化名)辩称。
“你这样想是不对的。”针对被告的法律认知误区,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实际,讲解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规定,清晰讲明特殊情形下,股东需要承担的法定责任。法理解读过后,被告的态度逐渐松动。法官随即休庭,交由执行干警继续开展调解工作。
执行干警结合日常办案的真实案例,告知被告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如果依旧拒不担责,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将依法冻结其名下所有银行卡、网络支付账户,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这不仅会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日常出行和就业,还会对个人生活产生长期负面影响,代价极大。杨涛听了低下头,半天没言语。
承办法官又从情理角度劝导:“本案原告只是一名普通劳动者,为了2万余元补偿款,走上诉讼、执行之路,奔波许久,维权过程十分不易。你作为公司股东,享受股东权利,就应当承担股东责任,主动化解纠纷。”最终,被告杨涛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正视自身法律责任,当场承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庭审现场,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杨涛当庭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春1.8万元。李春收到款项到账提醒后,当场撤回起诉。整场纠纷当庭一次性实质化解,既了结本次诉讼案件,也彻底结清此前未兑现的执行积案,当事人长久以来的维权诉求如愿落地,实现当庭兑付、案结事了、双案清零。
本报通讯员 郭怡
2026年07月31日 星期五
往期
第A3版:法治时空
审执联动,当庭双案清零
《山东工人报》(2026年07月31日 第A3版)
“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我不得不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我工资及赔偿金共计2万余元。但他们一直没支付给我。”当事人李春(化名)介绍,因为裁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他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调查,天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李春遂依据公司法起诉该公司股东,要求追究股东责任。
天桥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鉴于该案与此前同一劳资纠纷的执行案件存在事实关联,民二庭与执行局启动审执联动机制,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共同会商案情,协同推进化解。
“我的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到期,且公司仍在经营,存有固定资产,这笔债务不该由我承担。”庭审过程中,涉案公司股东杨涛(化名)辩称。
“你这样想是不对的。”针对被告的法律认知误区,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实际,讲解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规定,清晰讲明特殊情形下,股东需要承担的法定责任。法理解读过后,被告的态度逐渐松动。法官随即休庭,交由执行干警继续开展调解工作。
执行干警结合日常办案的真实案例,告知被告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如果依旧拒不担责,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将依法冻结其名下所有银行卡、网络支付账户,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这不仅会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日常出行和就业,还会对个人生活产生长期负面影响,代价极大。杨涛听了低下头,半天没言语。
承办法官又从情理角度劝导:“本案原告只是一名普通劳动者,为了2万余元补偿款,走上诉讼、执行之路,奔波许久,维权过程十分不易。你作为公司股东,享受股东权利,就应当承担股东责任,主动化解纠纷。”最终,被告杨涛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正视自身法律责任,当场承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庭审现场,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杨涛当庭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春1.8万元。李春收到款项到账提醒后,当场撤回起诉。整场纠纷当庭一次性实质化解,既了结本次诉讼案件,也彻底结清此前未兑现的执行积案,当事人长久以来的维权诉求如愿落地,实现当庭兑付、案结事了、双案清零。
本报通讯员 郭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