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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职工合法权益就是守护发展大局

《》(2026年08月07日 第A1版)

  河南职工带薪休假有了一道“护身符”:近日该省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等六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消息传出,满屏都是“点赞”和“羡慕”。
  实际上,职工休假并非“新福利”,而是早有明文规定的“硬权利”。2008年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长期以来,带薪休假落地效果打了折扣,不少职工深陷“不能休、不敢休、休不成”的困境。2024年12月一项关于企业年休假制度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七成职场人未能休完当年年假。同时,带薪休假存在行业、岗位差异,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基层服务岗位带薪休假率不足四成,是休假难的“重灾区”。
  追根溯源,职工休假难的核心症结,不在于制度缺失,而在于落实缺位、示范缺失、监督缺位。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业绩指标,重产出、轻保障,不仅管理岗常年不休年假,还默认“员工无休是常态”,形成了“领导不休、员工不敢休”的职场潜规则。
  河南此次新政的最大价值,就是以“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为突破口,以“头雁效应”打破畸形职场风气。通过管理层率先落实休假,为普通职工安心休假扫清障碍。
  更可贵的是,河南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等,提出强化监督执法,形成政策落地闭环,人社、工会等部门将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指导完善年休假制度,对劳动密集型、服务型企业还将加大重点抽查力度。这给保障职工的休假权又加上了一道刚性约束,工会的日常监督与暖心服务,是职工休假权利不落空的重要保障。
  保障职工带薪休假,看似是“民生小事”,实则是稳就业、促消费、活经济的“发展大事”。守护职工休假权利,工会“娘家人”责无旁贷;服务发展大局,工会更不能缺位。 邓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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