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3日,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山东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为互联网诊疗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方向指引。
《办法》理顺了互联网诊疗资质准入的不同情形。对于实体医疗机构,仅使用在本机构注册医师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以及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的情况,均需向其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并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办法》明确了第三方机构可以依托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且取消了相应的设置审批环节,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无须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前要搭建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并与山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开放数据接口,主动接受监督。 (苏建光)
2023年02月15日 星期三
往期
第A3版:教育.卫生
山东发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工人报》(2023年02月15日 第A3版)
《办法》理顺了互联网诊疗资质准入的不同情形。对于实体医疗机构,仅使用在本机构注册医师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以及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的情况,均需向其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并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办法》明确了第三方机构可以依托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且取消了相应的设置审批环节,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无须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前要搭建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并与山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开放数据接口,主动接受监督。 (苏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