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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丹书铁券

《山东工人报》(2023年08月07日 第A4版)

  丹书铁券,民间俗称“免死牌”,是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或重臣的一种享受优遇或免除死罪的凭证。
  我国古代“丹书铁券”制度始于汉代。史载,刘邦夺取政权后,为巩固统治笼络功臣,颁给开国元勋“丹书铁券”作为褒奖,“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于宗庙”。以铁为契,以丹书之,以金为匮,以石为室,将皇帝与功臣、重臣的信誓(符)用丹砂写在“铁券”上,装进金匮藏于用石块建成的宗庙内,以示郑重和保证“铁券”的安全。汉高祖还在坚硬的铁铸券书上用丹砂写下誓词:“使黄河如带,泰山若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意思是说,即使黄河细得像衣带,泰山平得像磨刀石,你们的封国还会永远存在,还要把你们的恩泽延及子孙后代。除非犯有谋逆造反的罪名,功臣及其子孙可以凭此铁券免死若干次,这就是最早的“丹书铁券”。
  “铁券”,外形如筒瓦状的铁制品,其制法为熔铁铸瓦,断而为二,形如板瓦,剖面为U形,是为铁券。再在凸起的面上阴刻发证日期、姓名、功勋及特权。“铁券”上的信词最初用丹砂填字,故称“丹书铁契”;南梁时用银字填字,即“银券”;随冶金技术的进步,自隋唐以来,采用嵌金的办法,把券文条款铸成金字,嵌入铁券内,称“金券”、“金书”,所以后世称“铁券”为“金书铁券”,又因“铁券”可以世代相传,又称“铁券”为“世券”。铁券由受券人与朝廷各执一半,需要的时候,左右两半进行对接,如果吻合,则为真品。
  西汉以后,“丹书铁券”的颁赐制度日趋完善。从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皇帝经常颁发铁券给开国元勋、中兴功臣。宋朝颁发铁券给柴氏子孙,而且另立了“不杀柴氏子孙”的祖训。明朝初期,朱元璋参照钱铁券样式制作丹书铁券,并按官秩、军功大小而有区别,共分为七等(公爵分为二等,侯爵分为三等,伯爵分为二等),爵位越高尺码越大,往下则依次递减:最大的公爵一等铁券高一尺,宽一尺六寸五分,其他各等铁券大体是每等在高和宽两方面都递减五分,最小的伯爵二等铁券高七寸,宽一尺二寸五分。自明朝以后,丹书铁券的颁赐制度就不复存在了。
  目前存世的丹书铁券共有四块:五代吴越王钱一块(897年唐昭宗赐予,今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明代保国公朱永两块(分别是1469年被敕封为抚宁侯时颁赐和1487年进封为保国公时颁赐,均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明代高阳伯李文一块 (1458年被敕封为高阳伯时颁赐,青海博物馆收藏)。
  最初,丹书铁券是没有免罪和免死等许诺的,仅作为加官进爵的一种凭证,获赐铁券的功臣及其子孙,也常因细故获罪,直至被处死。隋唐以来,有了免死功能。“然免后革爵革薪,不许仍故封,但贷其命耳”,犯事后可保命,但一切待遇全剥夺。免死次数不固定,少则一次,多则九次。丹书铁券,它到底能否让持有者免于一死呢?
  纵观历朝历代关于“丹书铁券”的记载,获赐者虽然不在少数,但真正能得到 “免死”特权的却少之又少。司马迁曾作统计:“汉兴,功臣受封者,百有余”。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前104—前101年),才过了百年,就只剩下区区五个功臣后裔还封为侯爵,其余的都因犯法丢了性命、亡了封国。朱元璋大封功臣,获封公爵的有李善长、徐达、李文忠等6人,获封侯爵的有28人,他们均被赐予金书铁券。结局又能怎样呢?比如开国功臣李善长,握有铁券,分明写着他本人可免死两次,儿子可免死一次,最后连他在内,一家七十多口还不是全被诛杀了。明代众多开国元勋中,仅徐达得以善终。
  丹书铁券免死有一下限 “谋逆不宥”,即犯谋逆罪不能免死。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臣下到底有没 “谋逆”,全凭皇帝一人说了算。归根结底,“丹书铁券”不过是古代皇帝对臣子的一种安抚手段而已,真正能决定他们生死的,其实是皇帝而不是手里的这块死物。丹书铁券不是免死牌,更多时候倒成了“催命符”。
陈国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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