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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教授”意不同

《山东工人报》(2023年10月23日 第A4版)


  在古代的典籍中,经常出现 “教授”一词,于是便有一些人误将古代的 “教授”理解成当今的 “教授”。其实,古今的 “教授”一词虽写法、读音相同,但意义却是不同的。大体而言,今天的“教授”一词是由古代的 “教授”演变而来的。
  “教授”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代。汉武帝时期,官府设立 “太学博士”一职,主要职责是教授学生知识。那时的 “教授”是一个动词而非名词,意为传授知识之意,可以理解成 “教书”。而 “博士”,才相当于今天我们熟悉的 “教授”。
  宋太宗时期,宗学王宫子弟的老师被称为教授, “教授”首次成为一个名词。到宋仁宗时,宰相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教育上,在中央和地方的学校设立 “教授”一职。在一些诸如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的专门学校中, “教授”便是教师,负责传授知识或技能;而在各路的州、县学中的 “教授”,则是地方专门负责教育事宜的官方机构之长官,官职正七品,负责科举考试、教育内容设定、监督教学纪律等事情。元代沿用宋代 “教授”制度。
  明太祖朱元璋打下天下后,为赢得士人之心,第二年便开始制订教育制度,在府州县三级均设立学校,并规定各府学设一名 “教授”,各州学设一名 “学正”,县学设一名 “教谕”——自此,“教授”开始成为普遍意义上的教师称谓。并且可以看出,当时的官方地方学校的教师分为 “教授” “学正” “教谕”三个行政级别,其中 “教授”级别最高。但总体来说, “教授”只是地方学校的最高级老师,而中央学校国子监、太学里的教师则称为“博士” “助教”等。
  清朝时, “教授”大致沿用明代的职责,但其教师属性又有所减弱,增添了官员属性,具体负责评价学生品行优劣、督促学生学习等,大体相当于今天中学中的 “教导主任”或教育局中的 “督学”一角。但其资历出身相当高,必须由进士出身的担任。清代 “中兴第一名臣”曾国藩就曾出任过江南府 (今江浙一带)的 “教授”。
  清末洋务派兴办的大学中,设有正教员、副教员。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 《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教授”一词正式成为现代大学教员的称呼。1927年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使用至今。
钱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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