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请问您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吗?”
“您好,俺是李某。拖欠俺的钱被咱援助站工作人员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要过来了,真是太感谢了……”
2023年12月4日,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接到一通感谢电话,来电人是农民工李某,她在电话中向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表示感谢。
原来,农民工李某2023年5月31日入职临清市某轴承有限公司,从事磨床工工作,入职时,公司约定日工资按200元发放。李某2023年6月15日因家中有事向公司请假,但是,在6月20日李某通过微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何时上班时,却被公司告知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李某也就未再返岗。可当李某向公司索要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5日的劳动报酬时,却被告知李某生产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使用,要求承担部分责任,拒绝支付其工资。后来,李某向负责人多次索要未果。
走投无路的李某在2023年12月3日拨打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电话寻求帮助。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按照为方便职工就近维权,更好的为职工提供 “零跑腿”服务的原则,将案件委托临清市轴承产业园区工会法律服务站进行调解。轴承产业园区工会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后,立即在次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双方态度强硬,各执一词,现场矛盾一度激化,致使调解停滞,无法进行。
见此情况,工会工作人员采取 “背靠背”的方式调解。工会工作人员告知公司负责人拖欠工人工资应付的法律责任,帮其分析因拖欠工资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后果。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地讲解,公司主动和李某协商,最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甲方自签订协议后立即向乙方李某支付工钱2920元。至此,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在工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 潘思晨
2024年01月04日 星期四
往期
第A2版:工会新闻
工会法援筑牢根治欠薪“第一道屏障”
《山东工人报》(2024年01月04日 第A2版)
“您好,俺是李某。拖欠俺的钱被咱援助站工作人员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要过来了,真是太感谢了……”
2023年12月4日,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接到一通感谢电话,来电人是农民工李某,她在电话中向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表示感谢。
原来,农民工李某2023年5月31日入职临清市某轴承有限公司,从事磨床工工作,入职时,公司约定日工资按200元发放。李某2023年6月15日因家中有事向公司请假,但是,在6月20日李某通过微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何时上班时,却被公司告知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李某也就未再返岗。可当李某向公司索要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5日的劳动报酬时,却被告知李某生产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使用,要求承担部分责任,拒绝支付其工资。后来,李某向负责人多次索要未果。
走投无路的李某在2023年12月3日拨打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电话寻求帮助。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按照为方便职工就近维权,更好的为职工提供 “零跑腿”服务的原则,将案件委托临清市轴承产业园区工会法律服务站进行调解。轴承产业园区工会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后,立即在次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双方态度强硬,各执一词,现场矛盾一度激化,致使调解停滞,无法进行。
见此情况,工会工作人员采取 “背靠背”的方式调解。工会工作人员告知公司负责人拖欠工人工资应付的法律责任,帮其分析因拖欠工资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后果。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地讲解,公司主动和李某协商,最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甲方自签订协议后立即向乙方李某支付工钱2920元。至此,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在工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 潘思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