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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罢工向新而行

——党领导下的枣庄早期工人运动(五)

《山东工人报》(2024年11月18日 第A4版)

  □解全升 顾琦
  为了恢复党的组织,领导工人群众坚持革命斗争,中共山东省委持续关注着枣庄地区的工人运动状况。
  1932年7月29日,中共山东省委给中央写信,总结了枣庄矿工运动失败的教训。信中写道:枣庄矿工的这次斗争,事前是经过了特支相当的准备,一般工人的情绪非常高涨,而斗争的环境是有利于我们的。然而结果因了特支领导的错误而失败了。特支三同志,一人叛变,二人被捕,现在支部同志和赤色会员弄得连关系都不容易找着。在这次斗争中,完全打击了 “北方落后论”者的胡说。几千工人在军警的包围之下,开过了三次群众大会,在群众大会中,由群众审判和惩办了工贼,在第三次群众大会选举出了四十八人成立了罢工委员会,这四十八个委员中,只有我们一个同志,但是我们仍提出了主张和办法,群众完全接受。群众很高兴听红军的消息,但参与同志反而落到了群众的后面,斗争刚发动的时候,特支是从消极的方面去离开群众,后来经过了省委派去人的斗争与批评之后,便又向另一方面去脱离群众。一切工作不去深入群众和经过群众,而是代替群众,结果特支负责同志均因这种原因而被捕了。群众也有七十余人被捕。
  1932年7月,中共徐州特委派吴季讷同志到枣庄恢复党的工作。由于没有公开职业掩护,吴季讷未能立足,被迫离开。
  同年8月,受中共徐州特委委派,郭子化同志以行医为掩护,肩担药箱到了枣庄,开设了“同春堂药店”作为开展地下工作的基地。他利用行医之便,广泛地接触群众,深受人们的爱戴,工作开展得很顺利。当年年底,矿上建立起两个工人党支部,王明增、傅宝兴分任支部书记。
  1933年春,中共枣庄矿区临时工作委员会成立,郭子化任书记。临时工委制定了扩大活动地区、工作慎重、严格单线联络、严防横向关系以确保党组织的安全等工作方法。
  1933年4月,中共徐州特委书记冷启英同志到枣庄巡视工作,和郭子化同志分析了当时的社会情况和工人现状,认为工人和资本家的斗争焦点仍然表现在分 “花红”上,应紧紧抓住这一关系到工人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开展斗争活动。
  1933年春,中兴公司资本家分 “花红”仍然只分给里工,又激起外工的强烈不满。矿区党组织利用这个矛盾,决定在 “五一”节前后,发动外工要 “花红”的罢工斗争。
  当年5月1日,矿区临时工委在枣庄城西二十里的中陈郝村召开工人罢工大会,提出了 “里、外工平等待遇,同样分 ‘花红’”的要求,并选派53名矿工代表与中兴公司资本家交涉。资本家对工人的罢工先是企图用收买的手段,设酒宴让代表上圈套,在遭到代表们的拒绝以后,便勾结国民党驻军,诱骗代表到俱乐部商谈条件,逮捕了工人代表。
  代表被捕后,党组织领导工人们继续斗争,并喊出口号:不放回代表,决不复工。资本家终于被迫答复部分要求,并放回了工人代表。罢工斗争的一个成果是,外工每人每月发火炭半吨,罢工基本取得胜利。
  1933年6月,中共枣庄矿区工委改为矿区党委。郭子化任书记,王明增、陶洪瀛、付宝兴、褚雅青等为委员。同月,中共峄县县委在枣庄建立。郭子化任书记,丛林任宣传委员,陈二友任组织委员。矿区党委领导成立了赤色工会,首先发展会员60余人,作为工运骨干。
  在矿区党委的领导下,枣庄工人为争取权益坚持与资本家进行斗争。1934年7月14日,矿区党委组织外工为争取 “花红”,再次在陈郝村举行罢工扩大会议。由于工贼告密,27名骨干分子被捕,罢工未取得预期效果。
  1935年2月,郭子化召集各地党组织负责人会议,成立中共苏鲁边区临时特别委员会,统一领导这个地区党的活动。临时特委的成立,标志着苏鲁边区党的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从此,枣庄工人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又开始了新的斗争。
  枣庄的早期工人运动,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和斗争争取自身权益与解放的历史进程。枣庄地区作为山东近代工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其早期工人运动的发展,不仅展现了工人阶级的组织力量和政治觉悟,也彰显了他们为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待遇以及社会地位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党领导下的枣庄早期工人运动,不仅是一段重要的历史记忆,更是中国工人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和权益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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