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画作品上到底应该怎样盖印,盖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笔者查阅“印”的发展史,以及历代名家关于书画用印的论述,翻阅历代名家的书画作品,结合自己的理解,对其进行了归纳、梳理。
起源与早期发展
商周奠基。商代青铜玺印(如殷墟出土的安阳殷铜玺)是最早实物证据,最初用于陶器标记和货物封缄。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印章功能扩展至公文管理,形成“封泥”制度——以印章按压胶泥封存简牍文书,兼具防伪与保密功能。
秦汉逐渐体系化。秦代确立玺印等级制度:皇帝印独称“玺”,官吏用“印”或“章”,奠定印章作为权力象征的政治基础。秦印指的是战国末期到西汉初流行的印章,使用的文字叫秦篆,看其书体和秦汉量,秦石刻等文字极相近,所以较战国古文容易认识。汉代印章艺术达到首个高峰,官印以白文铸印为主,呈现方正浑朴的缪篆风格;私印则出现双面印、子母印等创新形式。
隋唐进一步革新。隋代废除封泥制度,官印尺寸增至5厘米以上,采用朱文钤印纸张,开启“钤朱时代”。唐代引入鉴藏印、斋馆印,并将印背刻款制度化,推动印章从政务工具向文化载体过渡。
印的种类主要包括官印、私印、肖形印、吉语印、闲文印、鉴藏印、书简印、斋馆印等。
书画印章盖印原则
在书画上落款并钤盖印章时,印章的尺寸应与书画作品的整体大小相对应,不宜过大或过小,以确保画面的协调美感。通常,大幅作品适合盖大印,而小幅作品则适合盖小印。印分阴阳,阴阳既分,乾坤定矣。名章以阴为本,以阳为辅。单盖一印以阴为主。若盖一双,当阴阳并用,阴文在上,阳文在下,阴文可为姓氏、可为全名,阳文可为全名、可为字号,此乾坤之位。有连珠名章,将两印合于一石,亦当上阴下阳,上为姓氏,下为名号。有治印家限于目力,因连珠小印阳文难刻阴文易为,将姓氏少字刻为阳文,名号多字改刻为阴,但必须将姓氏置于上,名号安于下,此为不得已而为之,虽普遍而终非正格。
在国画竖幅作品上,落款字下方的盖印位置需注意,以避免与字迹和画意冲突,保持作品平衡。例如,若在右上角落款,则左下角可盖闲章;若在左上角落款,则右下角可盖闲章。若上款字印接近下角,则无需再盖闲章。在国画横幅上落款时,左右两头的角边不宜盖闲章。若在右上角落款,则左下角可盖方形闲章;左上角落款则右下角可盖方形闲章。若此处无需盖闲章而强行盖上,反而会弄巧成拙。长方形、圆形或长圆形闲章,都不应盖在下角方形的压角闲章位置。
书法盖印则另有规则。横幅作品,起首两字右方可盖引首章(也叫起首章),一般用长方形或不规则形印章,但是要注意如果开头两字写的比较重,最好不盖引首章,防止整个作品形成“头重脚轻”的毛病。竖幅作品,也可以盖引首印,要求和横幅一样;如果作品比较长,在作品第一行的中间位置或靠中间略下的位置也可以盖腰章,当然要根据作品章法的需要。落款和横幅要求一样。在书法条屏的首幅作品上,适宜在右上角盖上一枚小印章,其余条幅则不宜再盖,以避免破坏整体的气韵。
印章匹配原则
首先要形状匹配。两枚形状相同的印章可以相互匹配,不同形状的印章则不适宜配对使用。盖两枚印章时,一枚为方形,另一枚为圆形,则不宜匹配。而两枚印章形状相同的情况下,则可以相互匹配。
其次要尺寸匹配。若盖两枚印章,其中一枚较大,另一枚较小,那么它们也不宜匹配。相反,如果两枚印章尺寸相当,则可以视为匹配。盖两枚印章时,一枚为长方形,另一枚为椭圆形,同样不适宜匹配。但若两枚印章均为同一形状,则可相互匹配。
此外还要遵循阴阳文匹配原则。关于印章的阴阳文,若盖两枚印章,上面一枚为阳文,下面一枚为阴文,则不适宜匹配。而上面为阴文,下面为阳文,则可以相互匹配。同样地,若盖两枚阳文印章或两枚阴文印章,也不宜匹配。只有一阴一阳的搭配才是合适的。
钤印与布局要求
一方面要注意落款位置,在书画作品上落款时,印章与字相互制约,若印章上下都有字,便会破坏其自然的布局。落款的上端位置不宜盖闲章,因为这样会压在人名上方,既失礼又破坏了作品的整体美感。
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印与字布局协调,钤盖名章当视款识而定,宜小不宜大,以与落款字迹大小相同为宜,小则无碍,切不可大,大则欺字而喧宾夺主。可钤一印,可钤两印,视款识之下空地而定,最下一方之下边缘不得低于作品内容之最低线。若盖两印,第一印与落款最后一字相隔至少一印的距离,第二印与第一印相隔亦如此,根据篇幅间距可略加大,两印当相同大小。如果空地不足,盖一印为佳,印至少离开最后一个落款字一印的距离。落款后面不可盖有三印以上,印多则有卖弄之嫌。书画家作书、作画或大或小,用印当随之变化。书画家之名章当多备不同尺寸,其常用者当为2至2.5厘米方印。若盖两方,亦有一圆一方者,此非通例。
名章宜为小篆不宜刻金文甲骨,因此类文字尚古,存世不多。一印之中当为同类文字,况战国古玺,六国文字多所不同,姓取齐国之文,名采秦国之篆,实难相调。名章以易识为要,金文甲骨,世人多所不识,刊之为名章,失其为名为信之用。
名章当与书画落款相配合,如落款未署姓氏,可单盖一姓名印,也可盖两印,姓名和字号印;若落款姓名皆现,可盖姓名印和字号之印,也可只盖字号印。总而言之,用印是为款识之补充,款识与印章展现信息越多越好。斋馆堂号印多作闲章,如作名章当加“之主”或“主人”之字,以其为名号也。切不可将闲章钤在名章处,此为书家对自己的不尊重。
书画作品尺幅若小,闲章也要小巧。篇幅较大,闲章尺寸可以随之增大,切不可小幅大印。特别是阴文闲章,如果幅小而印大,则会一下子从作品中跳出来,而影响了作品的呈现。 马延明
浅谈书画用印
《山东工人报》(2025年10月31日 第A4版)
起源与早期发展
商周奠基。商代青铜玺印(如殷墟出土的安阳殷铜玺)是最早实物证据,最初用于陶器标记和货物封缄。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印章功能扩展至公文管理,形成“封泥”制度——以印章按压胶泥封存简牍文书,兼具防伪与保密功能。
秦汉逐渐体系化。秦代确立玺印等级制度:皇帝印独称“玺”,官吏用“印”或“章”,奠定印章作为权力象征的政治基础。秦印指的是战国末期到西汉初流行的印章,使用的文字叫秦篆,看其书体和秦汉量,秦石刻等文字极相近,所以较战国古文容易认识。汉代印章艺术达到首个高峰,官印以白文铸印为主,呈现方正浑朴的缪篆风格;私印则出现双面印、子母印等创新形式。
隋唐进一步革新。隋代废除封泥制度,官印尺寸增至5厘米以上,采用朱文钤印纸张,开启“钤朱时代”。唐代引入鉴藏印、斋馆印,并将印背刻款制度化,推动印章从政务工具向文化载体过渡。
印的种类主要包括官印、私印、肖形印、吉语印、闲文印、鉴藏印、书简印、斋馆印等。
书画印章盖印原则
在书画上落款并钤盖印章时,印章的尺寸应与书画作品的整体大小相对应,不宜过大或过小,以确保画面的协调美感。通常,大幅作品适合盖大印,而小幅作品则适合盖小印。印分阴阳,阴阳既分,乾坤定矣。名章以阴为本,以阳为辅。单盖一印以阴为主。若盖一双,当阴阳并用,阴文在上,阳文在下,阴文可为姓氏、可为全名,阳文可为全名、可为字号,此乾坤之位。有连珠名章,将两印合于一石,亦当上阴下阳,上为姓氏,下为名号。有治印家限于目力,因连珠小印阳文难刻阴文易为,将姓氏少字刻为阳文,名号多字改刻为阴,但必须将姓氏置于上,名号安于下,此为不得已而为之,虽普遍而终非正格。
在国画竖幅作品上,落款字下方的盖印位置需注意,以避免与字迹和画意冲突,保持作品平衡。例如,若在右上角落款,则左下角可盖闲章;若在左上角落款,则右下角可盖闲章。若上款字印接近下角,则无需再盖闲章。在国画横幅上落款时,左右两头的角边不宜盖闲章。若在右上角落款,则左下角可盖方形闲章;左上角落款则右下角可盖方形闲章。若此处无需盖闲章而强行盖上,反而会弄巧成拙。长方形、圆形或长圆形闲章,都不应盖在下角方形的压角闲章位置。
书法盖印则另有规则。横幅作品,起首两字右方可盖引首章(也叫起首章),一般用长方形或不规则形印章,但是要注意如果开头两字写的比较重,最好不盖引首章,防止整个作品形成“头重脚轻”的毛病。竖幅作品,也可以盖引首印,要求和横幅一样;如果作品比较长,在作品第一行的中间位置或靠中间略下的位置也可以盖腰章,当然要根据作品章法的需要。落款和横幅要求一样。在书法条屏的首幅作品上,适宜在右上角盖上一枚小印章,其余条幅则不宜再盖,以避免破坏整体的气韵。
印章匹配原则
首先要形状匹配。两枚形状相同的印章可以相互匹配,不同形状的印章则不适宜配对使用。盖两枚印章时,一枚为方形,另一枚为圆形,则不宜匹配。而两枚印章形状相同的情况下,则可以相互匹配。
其次要尺寸匹配。若盖两枚印章,其中一枚较大,另一枚较小,那么它们也不宜匹配。相反,如果两枚印章尺寸相当,则可以视为匹配。盖两枚印章时,一枚为长方形,另一枚为椭圆形,同样不适宜匹配。但若两枚印章均为同一形状,则可相互匹配。
此外还要遵循阴阳文匹配原则。关于印章的阴阳文,若盖两枚印章,上面一枚为阳文,下面一枚为阴文,则不适宜匹配。而上面为阴文,下面为阳文,则可以相互匹配。同样地,若盖两枚阳文印章或两枚阴文印章,也不宜匹配。只有一阴一阳的搭配才是合适的。
钤印与布局要求
一方面要注意落款位置,在书画作品上落款时,印章与字相互制约,若印章上下都有字,便会破坏其自然的布局。落款的上端位置不宜盖闲章,因为这样会压在人名上方,既失礼又破坏了作品的整体美感。
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印与字布局协调,钤盖名章当视款识而定,宜小不宜大,以与落款字迹大小相同为宜,小则无碍,切不可大,大则欺字而喧宾夺主。可钤一印,可钤两印,视款识之下空地而定,最下一方之下边缘不得低于作品内容之最低线。若盖两印,第一印与落款最后一字相隔至少一印的距离,第二印与第一印相隔亦如此,根据篇幅间距可略加大,两印当相同大小。如果空地不足,盖一印为佳,印至少离开最后一个落款字一印的距离。落款后面不可盖有三印以上,印多则有卖弄之嫌。书画家作书、作画或大或小,用印当随之变化。书画家之名章当多备不同尺寸,其常用者当为2至2.5厘米方印。若盖两方,亦有一圆一方者,此非通例。
名章宜为小篆不宜刻金文甲骨,因此类文字尚古,存世不多。一印之中当为同类文字,况战国古玺,六国文字多所不同,姓取齐国之文,名采秦国之篆,实难相调。名章以易识为要,金文甲骨,世人多所不识,刊之为名章,失其为名为信之用。
名章当与书画落款相配合,如落款未署姓氏,可单盖一姓名印,也可盖两印,姓名和字号印;若落款姓名皆现,可盖姓名印和字号之印,也可只盖字号印。总而言之,用印是为款识之补充,款识与印章展现信息越多越好。斋馆堂号印多作闲章,如作名章当加“之主”或“主人”之字,以其为名号也。切不可将闲章钤在名章处,此为书家对自己的不尊重。
书画作品尺幅若小,闲章也要小巧。篇幅较大,闲章尺寸可以随之增大,切不可小幅大印。特别是阴文闲章,如果幅小而印大,则会一下子从作品中跳出来,而影响了作品的呈现。 马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