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燕)为加强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准确性和管理规范性,近日,教育部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出,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
办法详细指出,学籍管理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是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学前教育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提供支持。
办法表示,学籍号由学前儿童学籍系统按照有关规则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包括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缓学留园及注销等。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
2025年12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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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版:教育·卫生
教育部规定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
《山东工人报》(2025年12月31日 第A3版)
办法详细指出,学籍管理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是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学前教育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提供支持。
办法表示,学籍号由学前儿童学籍系统按照有关规则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包括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缓学留园及注销等。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