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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古代房中介

《山东工人报》(2026年03月16日 第A4版)

  □江舟
  想要安家,首先要有一个家。除了祖上有宅子无须另置的人以外,想安家就离不开房屋交易。与今天一样,房屋交易少不了“中介”,也就是房产经纪人。在中国各个城市的档案馆里,清朝、民国的房地产契证并不少见,也很容易找到所谓“经纪人”的名字,只不过,当时社会对他们的称呼是“房牙”。
  房牙这个称谓是从“牙商”延伸而来的。汉朝时,人们将这种撮合买卖的中间人叫“节驵侩”,“侩者,会合两家交易者;阻者,其首率也”。而“侩”这个字,后来就逐渐发展为“市侩”这一贬义词,用来形容唯利是图、庸俗可厌的人。
  《南齐书》里记载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南齐有个人叫崔慰祖,想卖掉自家的房子,就找了个中介。中介问:“您这套房想卖多少钱?”崔慰祖说:“45万。”中介问还能不能往下降一降?崔慰祖不同意。中介就说,那到时候你跟买主说这套房卖46万,多卖的那1万归我。崔慰祖回答说:“是即同君欺人,岂是我心乎?”正气凛然地表示合伙骗人不应是自己的所作所为。
  到了唐朝,房产经纪人有了正式的名称,就是房牙。唐朝的经纪人多被称为牙郎或牙人,因为干这一行的多从事牛马等牲口交易,所以必须得是识别牲口年龄的高手,只要瞧一瞧牲口嘴里的牙齿,对牲口的价格就了然于胸。于是,“牙郎”慢慢成了吃中介这碗饭的人的统称。唐朝最有名的牙郎当数安禄山和史思明,据《旧唐书》记载,二人都通晓六蕃语,在边境做互市牙郎,后来凭借语言优势从经纪人转变为职业军人。
  古代房牙行业的春天,要等到五代十国乃至北宋初年。后唐皇帝唐明宗下令,凡是产业、人口、牲畜交易,必须由牙人经手担保,违反者要受到处罚。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交易只有通过牙人经手,政府才能收取契税。这一政策延续到宋朝,力度就更大了, 《宋刑统》规定: “田宅交易,须凭牙保,违者准盗论。”——买卖房子和土地,必须由牙人经手,否则就按偷盗论处。想想房子多值钱,按宋朝这种法律,谁要是胆敢不找牙人经手,那板子能把屁股打烂,坐牢能把牢底坐穿。
  不过宋朝的房屋买卖,实际操作起来要比现代复杂得多,因为当时卖房有一个“先问亲邻”制度。首先要询问亲属有无购买意愿,随后要依次询问房宅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邻居,只有他们都确认不买后,才轮到真正的购买者。古代中国是宗族社会,田宅外售相当于是宗族财产的流失,这一制度正是为维护宗族利益所采取的手段。
  到了明清时期,房牙在业务上已经非常成熟,一张房契要注明买卖双方姓名、房屋坐落、房屋四至、产权情况、阴沟、暗道、水源、地税、是否一次性付款等项目。房牙兼有中介、评估、登记代理、监督交易双方照章纳税等多项业务,相当于如今房产经纪人、房产评估师、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和税务稽查员这四种职业的合体。不过想当上房牙也不容易,要向官府领取执照并缴纳税金,行业也有协会,每隔几年官府还要办个年检。
  在房产交易中,房牙忙前忙后当然不是无偿劳动。按照常规,佣金是 “成三破二”——买主出房价的3%,卖主出2%。 《四世同堂》中的房牙金三爷,北平城的瓦片就是他的铁杆庄稼,就依靠这5%的佣金生活。到了民国,最文艺的房产经纪人当数诗人徐志摩。当时普通百姓每月大概赚10块大洋,而徐志摩稿费在600块大洋左右,奈何太太陆小曼挥霍无度,这位不屑市侩气的诗人也不得不干起房产中介的营生。当时中介佣金是买卖双方共收2.5%,一单生意就能赚400块大洋,可见这一行利润之丰。
  然而,总有一些贪心的房牙,在合法收入之外还要给买卖双方找碴儿出难题,通过各种手段从中获取不菲利益。晚清的江浙沪地区对这群房牙有一个非常形象的称谓——“白蚂蚁”,形容其疯狂吞噬房屋。据 《清稗类钞》记载: “白蚂蚁系地皮房屋之掮客也。倚此营生,专蛀人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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