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宗合)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规则近日对外发布,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新增“复活”机会、对投标企业新增3条资质要求……这次调整旨在为药企、医院、患者之间搭建精准对接的“供需桥梁”,推动用药保障与行业发展的双向平衡。
今年新增了未入围企业“复活”机会,如果医疗机构对某种药品需求量大、企业报价未入围,而该企业能接受入围企业的中选价格,就有机会中选。
此次调整提高了投标企业的质量“门槛”。根据规则,投标企业或其委托生产企业,要有2年以上同类剂型生产经验;投标药品的生产线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符合性检查,且2年内未发生过违反GMP的情况。
为避免个别企业的超低价干扰正常竞争,规则新增了多项内容: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50%时,以入围均价50%作为价差控制“锚点”;对于口服固体制剂小于等于0.1元、小容量注射剂小于等于1元等,设置“兜底价”;每家投标企业做出不低于成本报价的承诺,报价过低的企业要对报价合理性进行解释。
第A3版:教育·卫生
山东工人报 2025年09月24日 星期三
药品集采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
《山东工人报》(2025年09月24日 第A3版)
今年新增了未入围企业“复活”机会,如果医疗机构对某种药品需求量大、企业报价未入围,而该企业能接受入围企业的中选价格,就有机会中选。
此次调整提高了投标企业的质量“门槛”。根据规则,投标企业或其委托生产企业,要有2年以上同类剂型生产经验;投标药品的生产线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符合性检查,且2年内未发生过违反GMP的情况。
为避免个别企业的超低价干扰正常竞争,规则新增了多项内容: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50%时,以入围均价50%作为价差控制“锚点”;对于口服固体制剂小于等于0.1元、小容量注射剂小于等于1元等,设置“兜底价”;每家投标企业做出不低于成本报价的承诺,报价过低的企业要对报价合理性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