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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

《山东工人报》(2026年04月01日 第A3版)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文锦)日前,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设立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春秋假,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春光秋色中感受自然,在社会实践中丰富阅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鼓励各地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参照执行。
  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鼓励将春秋假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时间假期;也可与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运动会、劳动周等活动统筹安排。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市充分考虑本地气候条件、生产安排和学年度教学实际等研究确定,并根据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
  对于春秋假期间家庭照护困难的学生及农村留守儿童,各地要完善多元托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作用,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场所、社区(村居)委员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资源,推出公益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假期托管看护难题。社会托管服务满足不了需求的,由学校予以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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